保險你還敢買嗎?臨沂一女子投保后患病,保險公司卻拒賠!
現(xiàn)在生活條件好了,人民通常通過購買人身保險的方式來預防風險和意外所帶來的經(jīng)濟負擔。
臨沂一女子投保后患病,保險公司卻拒賠!
市民許某為自己投保一項重大疾病保險,
可天有不測風云,許某一年后患病~
但保險公司卻通知許某不予理賠!
于是,許某便向蘭山法院提起訴訟。
臨沂女子投保后患病,保險公司卻拒賠!
下面讓我們一起進入案情回顧
來看看法官怎么說~
案情回顧:
2018年4月,原告許某與被告某保險公司簽訂了某一項重大疾病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繳納了保險費。
2019年4月,許某感到身體不適入住醫(yī)院,診斷為肝惡性腫瘤疾病。許某自此進行治療,身體受到極大的折磨。后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張權利。被告于2019年7月15日出具通知書,通知原告不予理賠。
原告許某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向蘭山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請求為重大疾病保險金40萬及惡性腫瘤關愛保險金20萬元。
調解過程:
2019年9月6日,案件轉入蘭山法院楊莉法官工作室進行調解。原告代理律師將案卷材料交至調解室時表示,許某病情較重,希望法院能夠盡快調解。駐楊莉法官工作室調解員尹玉濤通過各種方式聯(lián)系保險公司法務人員王經(jīng)理,要求其來院閱卷。閱卷后了解情況的王經(jīng)理表示,回去盡快給公司報方案,爭取能夠調解成功。
臨沂女子投保后患病,保險公司卻拒賠!
經(jīng)過調解員尹玉濤與原被告方多次溝通,雙方初步達成了30萬元的調解方案。但因壽險公司權限問題,此重大金額的調解需要上報至其總公司審批。2019年10月1日,保險公司同意了上報的調解方案。可惜許某因病情惡化于9月23日去世。因許某去世,牽扯受益人及繼承人問題,訴訟主體需變更,本案撤案處理。
調解結果:
案子雖然撤了,但人民調解員尹玉濤的心一直掛牽此事,多次與原告律師、保險公司王經(jīng)理聯(lián)系,詢問案件情況。
2020年2月,許某父親、愛人、兒子為原告起訴某保險公司。調解員尹玉濤接收到調解委派后,第一時間聯(lián)系原告律師和王經(jīng)理進行調解。
3月4日,雙方初步確定了30萬的調解方案。3月12日,通過網(wǎng)絡開庭的模式進行了司法確認出具了調解書。3月20日,理賠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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