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今冬采暖取消“報停費” 須提前30天辦手續(xù)
日前,臨沂市物價局轉發(fā)省局《通知》,明確指出自今年9月1日《山東省供熱條例》正式實施后,將取消采暖“報停費”。
按照《通知》要求,今冬采暖取消“報停費”。供熱設施具備分戶關閉條件,用戶要求暫停供熱的,應當在當年采暖供熱期開始30日前向供熱企業(yè)提出,辦理暫停供熱手續(xù)。用戶要求暫停或者恢復供熱的,供熱企業(y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按照《通知》要求,今冬采暖取消“報停費”。供熱設施具備分戶關閉條件,用戶要求暫停供熱的,應當在當年采暖供熱期開始30日前向供熱企業(yè)提出,辦理暫停供熱手續(xù)。用戶要求暫停或者恢復供熱的,供熱企業(y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提示:本網(wǎng)部分文章內容轉載于網(wǎng)絡,轉載之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服務廣大人民為初衷,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圖片、文字及視頻有侵犯您的權益請聯(lián)系右下角本站客服,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