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了一個煙頭罰了一百元!臨沂交警動真格了
近日
河東區(qū)交警開出首張“車窗拋物”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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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7:47分左右,一輛車牌號為魯Q28***的黑色“奧迪”轎車在行駛至河東區(qū)解放東路路段時,駕駛員將一個抽完的煙頭直接從車窗扔了出去,這一幕恰巧被后方車輛駕駛員拍下并舉報。接到舉報后,河東交警大隊立即聯(lián)系了“奧迪”車車主,車主陳某恰巧就是當時的駕駛員,陳某在看到照片后承認了自己車窗拋物的事實。
9月18日,陳某到河東交警大隊接受處理,大隊民警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陳某“車窗拋物”違法行為依法處罰100元,而陳某的這張罰單正是“車窗拋物”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河東交警大隊開出的首張罰單。期間民警在對陳某依法處罰的同時還對陳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希望他今后能摒棄交通陋習,爭做一名文明交通參與者。
各位駕乘朋友請注意
“車窗拋物”不可取
請收起您的“任性”
自覺告別“車窗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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