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載7人,實載17人!臨沂一駕駛人被當場查獲
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推進“減量控大”工作落地見效。雖然交警三令五申強調車輛超員的危害,但仍有部分駕駛人“鋌而走險”、知法犯法。
近日,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經濟區(qū)大隊城區(qū)中隊在沂河路與芝麻墩路設卡檢查車輛,一面包車上人擠得嚴嚴實實,民警檢查發(fā)現該車核載7人,實載17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駕駛人高某稱:“他們在沂河路高架橋工地干活,來街道吃個飯,想著路也不遠,超一個人沒啥事,沒想到才走到半路,就遇見交警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該駕駛員高某因實施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并對車上乘客進行了轉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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